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1月17日公布,目前我市尚未收到省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省局的要求,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 满分 | 合格 标准 |
| 物业管理师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100分 | 60分 |
| 物业经营管理 | |||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 物业管理实务 |
请在汕头考区报名且全科考试成绩达到2013年度合格标准的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地址及联系电话: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电话:0754-88628799。
三、提交材料清单:
1.《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时从网上下载的,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从事物业管理或相关业务工作简历》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符合“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供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担任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相关实践年限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由于是预交表,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可能与上一年合格分数线有差异,敬请广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如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高于2013年度的,不合格考生的材料不予报送且不退回考生;低于2013年度的,我办另行公告通知考生。
广大考生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审核材料,逾期未交,将不予报送。报名材料可由他人代提交(同一单位多人通过考试的,建议由单位集中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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