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浙江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3/9/18 15:50: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公 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3年9月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908510。

准考证号

    违规行为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018113200627

在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小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8113200529

在考试过程中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8113200006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关注:全国翻译资格考试真题 2013年翻译资格考试时间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