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1月14日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省将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
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价格 鉴证师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120分 | 72分 |
| 法学基础知识 | |||
| 价格政策法规 | |||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100分 | 60分 |
我市报名点全科考试成绩如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参加考后预审核: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韶关考区"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韶关市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办公楼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提交资料.
二、联系电话:0751-8607083、0751-8602028.
三、提交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doc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doc
3.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符合报考条件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考试,取得初级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 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8. 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台湾居民,在报名时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按国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审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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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