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通知
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4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5年1月5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参照2013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预审核。请达到2013年度合格标准(附件1)的考生,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2月6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提交报名资料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华强宾馆)二楼
三、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2014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签名)一份。
2. 工作简历表及考生承诺书(附件2)。
3.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 报考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 基础考试合格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中涉及原件和复印件的,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复印,交所在单位审核人审核、签名后加盖公章。
(二)在提交报名资料期限内,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须带齐委托人的相关材料和手写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原件外,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方能代办理委托事项。
四、注意事项
(一)由于是预交表,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可能与上一年度合格标准分数线有所差异,敬请广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同时,广大考生应特别注意提交报名资料的最后期限。对逾期未提交报名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提交报名资料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报名资料的考生,可在提交资料现场自愿选择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0755-83777159
附件: 1. 2013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 工作简历表及考生承诺书
3. 授权委托书(模板)
4.
报名表(动力).doc)、(
暖通空调.doc)、(
给水排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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