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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2017上半年一、二、三级英语翻译考试(笔译)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7/2/27 17:16: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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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上半年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试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7] 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度上半年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5月21日

上午 0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三)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学校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在校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相关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3月16日24:00

审核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1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周六、日除外)

缴费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3月19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2日9:00—5月18日24:00

四、报名、审核方式

考生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1.老考生(2016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2.报考二级、三级英语翻译全部科目考试的新考生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3.选择大连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考一级和二级部分科目免试的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持从网上下载带有本人上传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7年翻译专业(水平)考试报名表》1份、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二级翻译证书、职称证、在校研究生证明等)原件于审核期间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进行资格审核。

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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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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