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东注会协会:广东省关于同意刘秀丽等4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6/8/2 15:56: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广东省关于同意刘秀丽等4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粤注协〔2016〕107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粤注协〔200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刘秀丽等4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刘秀丽

中山市新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

覃宇

广东大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

李进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4

陈炳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相关推荐: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及入口汇总

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