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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卫生局:2012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2/8 14:08: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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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卫医考〔2012〕3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

县区卫生局,涠洲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协会,驻北海部队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1〕63号)精神,从2012年起,我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即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先报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为了做好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桂职办〔2012〕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1.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报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能力考试;不在广西境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但属广西籍的,经户口、档案所在县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2.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执行。

下列人员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

1.具有民族医执业类别资格申报民族医高级职称的。

2.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期间申报高级职称的。

二、考试内容、专业及形式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申报者应具备的与其申报资格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考试专业。

考试专业为100个(详见《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附件1)。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具体考试方式、题型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题型说明和模拟练习版。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办法、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6日—3月2日

现场确认、材料集中收审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6日

现场确认地点:北海市卫生局大院一楼医学考试中心。

(二)报名办法。

2012年2月6日零时起至3月2日24时止,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并打印《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2日持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上传相片要求:(1)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14—2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入场。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并经考生确认、签字,单位核实并盖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需执业资格上岗的,提供相应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拟定于2012年4月21、22日进行,在我市报考的考生在本市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确定及效用

(一)成绩公布。

考后1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 com.cn)进行查询。

(二)合格分数线确定。

考试合格分数线按设市以上、县(县级市、区)、乡(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层划线。企、事业单位所属卫生机构及非公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其机构规模参照相应级别机构的分数线划定。

(三)成绩效用。

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才能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要求进入评审程序。

合格成绩2年有效。

六、考试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1〕462号),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考生120元。

七、考试组织实施

考试工作由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考区考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共设14个地级市考点及区直属驻邕单位考点。我市考生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由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

八、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的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坚决不予以审核盖章。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卫生局人事科:谈正昭0779-3031757

市医学考试中心:陆昭君0779-3087260

张娟春0779-3036637

杨明滨0779-3087260

附件:1.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

2.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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