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我区第13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通过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关于开展我区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桂建政务[2011]1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覃然等25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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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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