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21日,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龙江2012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8日—20日,黑龙江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8日-6月20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1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13日-6月21日(节假日休息)。考生应携带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还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城市规划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2011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大市场一楼),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6月13日-6月21日。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每科另加60元,报《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另加120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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