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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表时间:2016/3/21 9:49: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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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厅属中专学校:

2013年下半年我省确定马鞍山市先行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2015年新增淮北、铜陵、黄山、滁州4个市扩大试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创新中小学教师管理机制,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促进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现就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十三五”时期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对教育特别强调要“提高教育质量”,这既是赋予教育事业新的时代任务,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应有之义。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基础工作的地位日益凸显,创新教师管理机制、推进教师制度改革成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通过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畅通不合格教师出口关,建立严格准入、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新机制;健全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教师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坚持师德为先、业绩为重,注重教师日常考核和管理,不断促进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改革实施工作。

二、准确把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3年9月,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规定了定期注册的对象、条件、程序和罚则等。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现将改革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定期注册范围对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的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一样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聘用在岗教师。定期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行5年一周期,包括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首次注册的条件为: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新任教师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在岗教师须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定期注册的条件为:

1.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注册程序

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流程如下:

1.本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2.学校审查。申请人所在的任教学校负责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统一报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县级审核。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报送的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省直、市直学校及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学校,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做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要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4.市级复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复核。

5.省级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备案。

三、精心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稳推进改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成立由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革工作。要明确职能科室,充实人手力量,确保牵头有部门、事情有人做。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在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审查材料等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确保改革的平稳顺利。

(二)开展调研摸底,科学制订方案

各地特别是新进入改革的市和省直管县要认真开展调研摸底工作,重点摸清教师队伍的构成情况、教师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以及培训制度落实情况,为制订切实可行的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方案奠定基础。同时,从2016年起,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须由原认定机构对证书信息进行规范和更正后,方可进行定期注册网上报名。市、县教育部门要尽早对定期注册范围内人员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情况进行摸底,及时办理证书信息更正和证书补发换发手续。

新进入改革的市和省直管县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结合先期试点市的经验和当地教师队伍实际,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于4月10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先行试点的市要进一步完善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及时启动改革,加大政策宣传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安排,各市、省直管县教育部门要于4月底前召开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明确改革任务,加强政策解读,提出工作要求。要组织学校、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做好系统培训、政策宣传,同时针对广大教师关心的问题和诉求,耐心做好解释,使广大教师理解、支持并参与到改革中来,为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系统安全,做好数据保密

各市、县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维护,明确专人负责,防止信息泄露。因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

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为契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贯彻落实好《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定期注册、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中,严格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要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健全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要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的有效手段,管好用好各种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教师队伍的发展变化,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动态管理。要强化注册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与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等挂钩的制度。注册合格者,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待遇;暂缓注册者,期间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注册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及时调离教育教学岗位。要通过实施定期注册改革,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的从教行为,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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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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