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上半年贵港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部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请在成绩公布之日起的个月内办理计从业资格证书。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成绩合格有效期至2016年1月31日截止。
二、请成绩合格考生在2016年1月31日之前,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填写申请表,到贵港市辖区范围内的会计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会计科、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逾期不予办理。
二、办理证书时,请携带申请表、本人身份证以及相关学历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属委托申请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附件: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贵港考区合格人员名单(共432人)
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贵港考区合格人员名单(共432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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