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牡人社发〔2012〕195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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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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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9月15日 |
8:00-11:00 |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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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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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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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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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9月16日 |
8:00-11:00 |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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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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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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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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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基础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发放的成绩合格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国家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报名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年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即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6月14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11日-6月15日(节假日休息)。报名考生须携带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县(市)区考生还需加盖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上交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405室,咨询电话:0453-617209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6月11日-6月15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一级注册结构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20元;二级注册结构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2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30元。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0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4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70元。
4、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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