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20号)、《关于2015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7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行办法》(内人发〔2005〕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全市高级会计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申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15年度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2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全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213号)有关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于不符合本专业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准上报。
二、关于评审材料截止时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会计工作年限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取得时间截止到2014年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底。
请相关部门按照内人社办发〔2015〕213号文件要求,务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统一报送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9办公室,联系电话:315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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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