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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人事考试网:2015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2015/5/15 10:38: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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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委(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5〕17号)文件精神,经与市发改委(物价局)商定,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客观题)、《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4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免一科”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事项

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或http://www.hbsrsksy.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一)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是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2、2013、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5月16日9:00~28日16:00(逾期不补),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预先用指定专用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报名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并按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二)首次报考(“考全科”或“免一科”)的“新考生”,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盖章)后,须本人持有关证件(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2015年5月28日9:00~29日16:00,经市物价成本监审价格认定局办公室(江岸区黄孝河路17号,联系电话68821229)审查报名资格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联系电话82618011)进行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三)曾参加过2012、2013、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考试(“考全科”或“免一科”)的老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留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确认。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核。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5月16日9:00~30日16:00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考试时间安排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5年8月28日9:00~9月6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g.cpta.com.cn

(二)考试时间

9月5日上午: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6日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五科(级别为“考全科”)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四科(级别为“免一科”)实行二年滚动管理,即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六、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电话:010—68033566)。2015年考试仍以2010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70元。

八、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 www.whptc.org);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hrsj.gov.cn);

武汉人才网 (www.job9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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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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