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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冲刺单选题9

发表时间:2014/4/25 11:44: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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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答案及解析:

31.B【解析】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应近3年内未出现严重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事件。

32.A【解析】期货公司应当每半年向公司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净资本等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的具体情况,该书面报告应当经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3.C【解析】风险监管指标与上月相比变动超过20%的,期货公司应当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5个工作曰内向全体董事和全体股东书面报告。34.D【解析】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应符合规定标准。

35.B【解析】对期货从业人员的纪律惩戒由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委员会作出。

36.A【解析】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当事人选择的诉由确定管辖。当事人既以违约又以侵权起诉的,以当事人起诉状中在先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

37.B【解析】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8.B【解析】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当从投资者的经济实力、股指期货产品认知能力、投资经历等方面,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指引,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9.D【解析】根据《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第6条第3款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40.B【解析】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者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管理,督促投资者遵守股指期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金所业务规则,持续开展投资者风险教育。

41·A【解析】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取得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政处罚。42·A【解析】发生重大事项的,证券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43·D【解析】根据《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40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从事或者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或永久性拒绝受理其资格申请。

44·C【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于2008年4月30目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5·A【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36条的规定,期货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3日内通知期货公司。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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