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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冲刺单选题6

发表时间:2014/4/24 17:28: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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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31.B【解析】期货公司被期货交易所接纳为会员、暂停或者终止会员资格的,应当在收到期货交易所的通知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32.D【解析】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有证据表明期货公司未能准确确认预计负债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要求期货公司相应核减净资本金额。33.B【解析】期货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34.A【解析】证券公司介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开户的,证券公司应当将其期货账户信息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5.D【解析】期货从业人员受到机构处分,或者从事的期货业务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理的,机构应当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理事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

36.B【解析】期货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交易所未按规定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期货公司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期货交易所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60%。

37.B【解析】期货交易所允许期货公司开仓透支交易的,对透支交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交易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60%。

38.B【解析】根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第25条规定,投资者基本情况包括年龄与学历两个方面,评估分值上限分别为10分与5分。

39.D【解析】根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第28条规定,商品期货交易经历的评估分值上限为20分。

40.B【解析】根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第28条规定,证券交易经历的评估分值上限为10分。

41.C【解析】根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第31条规定,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相关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最近3年内的股票对账单作为证券交易经历证明。

42.B【解析】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43.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③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

44.A【解析】期货公司任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5.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期货公司任用境外人士担任经理层人员职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经理层人员总数的30%。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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