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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卷三

发表时间:2013/12/5 11: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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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题81-100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字母用铅笔涂满,不答、少答、多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本部分20分,每题1分)

(一)

1997年信利商场与丰盛食品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苹果脯5000箱的合同,总价款为50万元人民币,于5月20日之前以代办托运公路、铁路联运方式交付给买方。合同签订后,信利商场即积极筹备货款,银行同意向其提供贷款,但要求其提供担保。信利商场即以两部汽车向银行作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这两部汽车只值20万元,应信利商场的请求,伟达公司、百利公司及兴发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没有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信利商场于4月28日取得50万元贷款后,即将该款以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了丰盛食品公司。丰盛食品公司于4月30日收到50万元货款,即抓紧组织货源,并于5月8日将货物交汽车运输公司再转由铁路局快车发运。由于汽车运输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5月8日只发运了3500箱,剩下的1500箱直到5月18日才发运,信利商场于5月13日收到第一批达到的3500箱果脯后,经过验收,发现果脯湿度较大,其他方面的质量还可以。遂电告知丰盛食品公司,一是要求降价20%,二是催告剩余的1500箱果脯按时运到。丰盛食品公司收到电报后,立即告知信利商场,不同意降价,并说明5000箱果脯已同时交汽车运输公司运送信利商场的情况。5月18日通过慢车送给信利商场的1500箱果脯,途中恰遇铁路塌方,5月31日才运抵收货站。信利商场鉴于该150O箱果脯迟延到达并已全部发生霉变,拒绝收货。该1500箱果脯全部毁损。

信利商场已收到的3500箱果脯销售情况不好,大部分都积压在仓库中。除了向银行偿

还10万元贷款外,其余部分一直拖延未还。

现问回答81一85各题中所列的问题。

81.在信利商场向银行偿讨10万元的贷款后,伟达公司、百利公司与兴发公司对银行的债权,应承担多少数额的保证责任?

A.50万元B.30万元C.20万元D.40万元

82.银行对于伟达公司、百利公司和兴发公司三个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如何表述?

A.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公司承担该50万元贷款未偿部分的保证责任

B.只能要求每一个公司承担该贷款的三分之二的偿还责任

C.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公司承担20万元贷款的保证责任

D.只能要求每一个公司承担10万元贷款的保证责任

83.假设仅伟达公司向银行偿还了15万元的贷款,则伟达公司取得哪些权利?

A.可以请求信利商场偿还15万元

B.可以请求百利公司、兴发公司偿还5万元

C.可以请求百利公司、兴发公司偿还5万元,并可以请求信利商场偿还5万元

D.可以先请求信利商场偿还,不足部分再分别向百利公司、兴发公司请求偿还

84.对于1500箱果脯毁损的损失,谁有权提出索赔的请求?

A.信利商场

B.丰盛食品公司

C.信利商场和丰盛食品公司

D.信利商场或丰盛食品公司

85.对于1500箱果脯毁损的损失,应当向谁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A.信利商场B.丰盛食品公司

C.汽车运输公司D.铁路局

(二)

著名学者甲于1971年被迫害致死,甲于临终前将其回忆录手槁赠送给好友乙。该手稿扉页上题有“吾将不久于人世,谨以此绝笔赠吾至友,望珍藏密室,令其永不面世”的字样。乙依遗嘱秘藏之。1991年乙病故,其继承人丙获得该手稿。1994年丙将该手稿借于学者丁,供其研究甲的生平时参考。丙在出借时声明“根据作者遗愿,手稿不得公诸于世”,丁应允。1996年,丁在征得甲的继承人戊同意后,将手稿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400册,在一定范围内散发。

请根据以上事例回答86-89各题中所列的问题。

86.对有关当事人权利的认定,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

A.甲虽已去世,但其著作仍受法律保护。

B.丙享有手稿的所有权,但不享有手稿的著作权  C.丁享有手稿著作权中的作品使用权

D.戊作为甲的继承人,有权决定将手稿发表

87.对有关当事人义务的认定,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

A.丙在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甲的著作权

B.丁在使用手稿时,应当尊重甲的著作权

C.丁在使用手稿时,应当尊重丙的所有权

D.丁在使用手稿时,应当尊重戊的发表权

88.对有关当事行为的认定,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

A.甲在手稿扉页上的表示,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B.丙将手稿出借与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C.丁刊印手稿得到了戊的同意,属合法行为  D.丁以“内部资料”形式刊印手稿,不属于发表行为

89.对有关当事人责任的认定,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

A.丁侵犯了手稿原件所有人乙的发表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丁侵犯了手稿作者甲的发表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丙侵犯了手稿作者甲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D.丁不构成侵权,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

某甲自有房屋1间,1995年5月1日与乙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了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在双方准备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前数日,甲遇丁,丁愿以6万元买下该房。甲遂与丁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且双方第二天即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不久,丁向银行贷款,以该房设定抵押。

现就本案例回答90一93各题中所列的问题。

90.就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该房为私房,甲有权自由出租,毋须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B.房屋租金由甲乙自愿协商确定,法律并无最高数额限制

C.甲将房屋卖给他人后,若新房主不愿继续出租,则其有权要求终止租赁合同

D.甲乙均为自然人,故该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采取口头形式

91.就房屋买卖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因甲已将房屋租与乙,甲若将房出售,应事先征得乙的同意

B.因甲丁之间已办理房产登记,故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即使签订在先,丙也无权主张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C.因甲丙之间尚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生效

D.甲虽与丙签订了合同但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有权再将房屋出售给丁

92.就房屋抵押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时,如并未约走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则土地使用权未抵押

B.丁与银行在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若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房屋所有权转移给银行

C.丁与银行协商也可以以该房屋设定质押担保

D.若丁欲将该房转让,则须通知银行,否则转让为无效

93.就本案处理意见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丁对房屋的所有权应予保护

B.丙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其损失的责任

C.乙有权继续租赁该房

D.若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欲变卖该房以还债,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四)

甲建筑公司与乙钢厂签订了一份钢材批量供应合同,约定乙钢厂全年供应钢材1000吨,分四批用火车发运,运费和货款每半年结清一次。l月份乙钢厂向甲建筑公司发运了300吨钢材,4月份以后钢材的市场价格上涨,乙钢厂便不再发货。甲建筑公司面临停工待料的危险,几次派人催货而且主动将第一批钢材的运费和贷款按时汇去,但钢厂仍不发货。甲建筑公司只好到市场上购买高价钢材500吨以保证工程进度。11月份,钢材价格下跌。乙钢厂马上向甲建筑公司要求分三次发货700吨。甲建筑公司提出目前工程已不再需要钢材且没有存放的地方,要求乙钢厂不要发货并解除合同。乙钢厂却认为,合同未规定发货的具体时间,乙钢厂现在分三次发货仍符合合同规定,不同意解除合同,并发货200吨,甲建筑公司只好将收到的钢材降价处理给他人,但拒付乙钢厂货款因此发生争议。

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94一96各题中所列的问题。

94.假设乙钢厂向法院起诉,甲建筑公司应诉答辩,审理过程中原告又撤诉,并在撤诉后发现在起诉前双方曾用传真的方式进行交涉,乙钢厂在传真中提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建筑公司也在回复的传真函中表示同意。乙钢厂据此申请仲裁。请根据此假设,判断以下观点哪些是错误的?

A.双方的传真函不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

B.北京仲裁委员会应受理乙钢厂的申请,理由是法院同意当事人撤诉就表示同意当事人申请仲裁

C.北京仲裁委员会不应受理仲裁申请,理由是合同中无仲裁条款

D.北京仲裁委员会不应受理仲裁申请,理由是合同中无仲裁条款,双方也未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95.假设合同中订阅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因钢材质量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甲建筑公司据此申请仲裁,请求对方赔偿钢材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因乙钢厂强行发货造成的经济损失。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并裁决确认钢材合格,同时裁决解除合同,双方不再履行,乙钢厂赔偿因强行发货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上述情况下,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乙钢厂以裁决的事项超过仲裁条款约定的范围为由,申请撤销裁决

B.乙钢厂以裁决的事项超过仲裁条款为由,申请裁定不予执行,法院据此裁定不予执行裁决中的赔偿部分

C.如当事人未申请裁决不予执行,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也应当裁定不予执行裁决中的赔偿部分

D.当事人如申请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裁定不予执行,法院均应驳回,理由是本案具有仲裁条款,裁决未超出该合同的范围  96.假设本案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甲建筑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乙钢厂申请撤销该裁决,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中止执行

B.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C.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D.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五)

1996年3月,美国HB公司与中国红原公司订立合同,约定HB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合计300万美元出资,红原公司以场地使用权、厂房和流动资金合计100万美元出资,在上海设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请回答97-100各题中所列的问题。

97.合同报请审批机关审查时,主办官员认为以下几点需要改正。其中哪些确实是依法应予改正的?

A.合同规定,公司的注册资金为210万美元

B.作为HB公司出资的专有技术,其作价仅有双方确认,没有经过第三者评定

C.作为HB公司出资的总值180万美元的机器设备中,有价值30万美元的机器是中国能够生产,而且中国生产的同类机器价格较低,技术性能和供应时间能够满足需要

D.合同规定,作为HB公司出资的70万美元的现金,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40万美元,其余部分于第一次缴付后的4个月内缴清

98.双方于是对合同作了相应的改正,合营企业于1997年1月领取了营业执照。同年3月,HB公司出资的机器设备全部运抵,经我国商检部门认定,这批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比HB公司的报价低80万美元。对此,双方在磋商过程中提出了以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哪些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A.HB公司的这部分实物出资改为现金出资,于2个月内一次缴清

B.这80万美元算作HB公司欠合营企业的债务,从今后的利润分配中扣除

C.HB公司的出资额减至22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相应地减少20%

D.HB公司将80万美元的出资份额转给第三方,由第三方以现金投入并取得相应的投资权益

99.而后双方商定,由HB公司再提供一条价值80万美元的生产线。为使用这条生产线,需同时购买价值40万美元的配套设备。就设备的资金来源,HB公司提出以下建议。其中哪些为我国法律所允许?

A.合营企业以现有设备作抵押,向中国银行借款40万美元,用于支付这笔款项

B.HB公司的垫付这笔款项,以后由红原公司向其归还本息

C.HB公司增加出资40万美元,用于支付这笔款项

D.红原公司垫付这笔款项,以后由合营企业向其偿还本息

100.双方最后商定,合营企业增资100万美元,用于支付上述设备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为此,双方应当履行哪些法定手续?

A.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B.合营企业董事会通过决议

C.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D.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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