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租入固定资产是否确属否企业必需或出租的固定资产是否确属企业多余;租金收取是否签订合同,有无多收少收现象。
(4)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审查。
①检查无形资产的入账基础,核对有关文件、凭证,查明无形资产所包括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其计价基础是否正确。
②审查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规合适,有无以计提准备金来调节利润。
③审查无形资产摊销期的确定及有关摊销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审查应检查所包括的项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查明其摊销方法、摊销期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有无利用该账户人为地调节利润。
(5)流动负债的审查。
①短期借款的审查。
“短期借款”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该项目的审查包括:
检查借款凭证数额和账簿记录,必要时向借款银行函证。
检查短期借款增加和减少的有关合同、授权批准、原始凭证。
复核借款利息,有无多算少算利息的情况。
②应付票据的审查。
“应付票据”项目直接根据“应付票据”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其审查内容有:
核对账面金额和应付票据明细表。
核对账簿记录和有关凭证。
对重要的应付票据向债权人进行函证。
复核计算应付票据利息费用的支付情况及欠付情况。
③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审查。
其审查包括:
核对有关凭证和账簿记录。
对重要的应付和预收账款,向债权人进行函证。
分析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要求被审单位做出解释,判断被查单位是否缺乏偿债能力或利用应付账项隐瞒利润。
利用应付账款对存货的比率,应付账款对流动负债的比率,并与以前期间对比分析,评价应付账款整体的合理性。
利用存货、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增减变动幅度,判断应付账款增减变动的合理性。
核对到货验收记录与应付账款的记录是否一致,以及核对发货记录与预付账款的转销是否一致等。
④预提费用审查。
“预提费用”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贷方期末余额填列,如有借方余额的应列入报表中“待摊费用”项目。该项目主要审查预提的合理性、计算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⑤应付工资审查。
该项目审查包括:
应检查各月工资费用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若有则要求被查单位予以解释。
将本期工资费用总额与上期进行比较,要求被查单位解释增减变动原因。
检查工资计提是否正确,将计提数与相应成本费用项目核对,是否一致。
(6)长期负债的审查。
①长期借款的审查。
审查年度内增加的长期借款:检查借款合同和授权批准,查明借款利率、偿还期限、限制和担保条件。
向银行函证重大的长期借款。
对年度内减少的长期借款,应检查相关记录,核实还款数额。
复核利息计提是否正确,计算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在各个月份的平均余额,匡算利息支出总额,并与财务费用相关记录核对,判断被查单位是否高估或低估利息支出,用以调节利润。
②应付债券的审查。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账户期末余额扣除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数。
审查债券交易的有关原始凭证及有关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审查应计利息、债券溢(折)价摊销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函证“应付债券”账户期末余额。
验算应付债券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7)所有者权益的审查。
①实收资本的审查。
审阅公司章程实施细则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
检查股东是否按公司章程、合同、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各种出资方式之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如《公司法》规定的无形资产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的35%。检查有无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向主要投资者函证实收资本额。
审查增减实收资本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备,如有关投资内容清单、验资证明及其他凭证,有关减资的审批手续等。
②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的审查。
检查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增减变动的内容及其依据。
审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③未分配利润的审查。
该项目的审查主要是检查利润分配比例是否符合合同章程以及董事会纪要的规定,查证利润的分配数额及年末未分配数额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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