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3月国家教育部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发函,针对2010年“特岗计划”做出具体安排。 |
|
|
宁 夏 | 北 京 | 天 津 | 河 北 | 山 西 | 内蒙古 | 辽 宁 | 吉 林 |
上 海 | 江 苏 | 浙 江 | 安 徽 | 福 建 | 江 西 | 山 东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重 庆 | 四 川 | 贵 州 |
云 南 | 西 藏 | 黑龙江 | 陕 西 | 甘 肃 | 青 海 | 兵 团 | 新 疆 |
|
欢迎广大网友通过论坛提供您所知道的各地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地点等信息。 |
|
相关政策解答
|
责编:中大网校 【纠错】
(责任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一级消防工程师
[协议护航班]
7大模块不过协议退费
一级消防工程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模块 校方服务
一级消防工程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模块 校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