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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大纲

发表时间:2013/1/25 10:58: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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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考察应试人员运用业主大会、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七项制度解决相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业主大会的职责和表决规则,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和法律效力,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强制性规定,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的现实意义,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物业管理师考试注册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原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与使用。

熟悉: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临时管理规约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意义和原则,应移交的物业管理资料的范围,物业保修的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必要性,物业管理师应具备的执业能力,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单位的义务,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律责任。

了解: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工作内容和程序,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的内容,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评标规则,物业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申报程序,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三)要点说明

1. 业主的权利

2. 业主的义务

3. 业主大会的组成

4. 业主大会的性质

5. 成立业主大会的限制和选择

6. 业主大会的筹备

7. 筹备业主大会的工作要求

8. 业主大会的成立

9. 业主大会的职责

10. 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三种情况

11. 业主大会的表决规则

12.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

13.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4. 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15.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

16.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

17. 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规范

18.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限制性要求

19. 管理规约的性质

20. 管理规约的主要内容

21. 管理规约的特殊作用

22. 管理规约的法律效力

23. 临时管理规约的特殊主体

24. 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

25. 临时管理规约的违约责任

26. 《条例》关于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

27. 业主使用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

28.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原则

29.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特殊性

30.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强制性规定

31.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的内容

32. 物业管理招标的备案

33. 物业管理投标文件的内容

34. 物业管理招标程序规则

35. 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

36. 物业管理评标委员会

37.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中标和备案

38. 违反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定的法律责任

39. 我国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的现实性

40. 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41. 建设单位应当移交的物业管理资料

42. 物业的保修责任

43. 房屋的保修范围和期限

44.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必要性

45. 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

46. 《条例》关于不同资质等级企业承接项目的规定

47. 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48.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的核定

49. 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50. 物业管理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51. 建立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现实性

52. 物业管理师的注册

53. 物业管理师的继续教育

54. 物业管理师的执业能力

55. 物业管理师的执业范围

56.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57.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

5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原则

59.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

60.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金额

6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

6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6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和原则

64.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规则

6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66.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禁止

67.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其他规定

6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69.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考试目的是考察应试人员运用《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业务工作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的限制,行使共有部分所有权的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规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处置权,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形式,业主的诉讼权利。

熟悉: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条件,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物业管理用房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的归属;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范围;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与使用,管理费用分摊与收益分配;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权和监督权。

了解:《物权法》的立法背景和现实意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三)要点说明

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作用

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

3. 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

4.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条件

5. 行使共有部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

6. 道路、绿地、物业管理用房等所有权归属

7. 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属

8.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范围

9.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规则

10.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设立

11.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效力

12.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处置权

13.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所有权归属与使用

14. 管理费用分摊与收益分配

15.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形式

16. 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权

17. 业主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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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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