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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卫计会:《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执业注册

发表时间:2017/4/5 17:14: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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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第一天 卫计委窗口依新规办理首件医师执业注册

2017年4月1日,《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正式实施。同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受理办结了首件医师执业注册的申请,开启医师执业注册新模式。新《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了“一次注册、区域有效”的理念。实施后医师变更执业地点,不需要到原注册部门先跑“变更出”,再到新单位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跑“变更进”,只需直接到新单位所属的的行政部门办理,如变更主要执业机构,需按规定重新办理注册。

目前,市管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业务办理地点在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海陵南路306号)。您可以加入医师护士注册群(368400985)下载最新申报材料,也可直接打电话86897228、86897087、86393170跟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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