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工程计价》第六章第二节考点:竣工决算

发表时间:2018/1/31 10:16: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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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竣工决算的内容和编制

(一)竣工决算的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等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项目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

1.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反映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和经验,是对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分析和补充说明的文件,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是竣工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概况6—般从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方面进行分析说明。进度方面主要说明开工和學工时间,对照合理工期和要求工期分析是提前还是延期;质量方面主要根据竣工验收委员会或相当一级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评定等级、合格率和优良品率;安全方面主要根据劳动工资和施工部门的记录,对有无设备和人身事故进行说明;造价方面主要对照概算造价,说明节约或超支的情况,用金额和百分率进行分析说明。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

(4)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5)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

(6)尾工工程情况。项目一般不得预留尾工工程,确需预齒尾工工程的,尾工工程投资不得超过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

(7)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查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概算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实际投资完成额与概算进行对比分析;新增生产能力的效益分析,月交付使用财产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不增加固定资产的造价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分析有机构成和成果。

(9)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P

(10)预备费动用情况。

(11)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

(12)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

(13)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情况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等。

3.建设工程竣工图

建设工程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全国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各主管部门都要认真做好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国家规定: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竣工图。为确保竣工图质量,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其具体要求包括:

(1)凡按图竣工没有变动的,由承包人(包括总包和分包承包人,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过程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施工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时,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原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绘图;由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承包人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4)为了满足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需要,还应绘制反映竣工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平面示意图。

(5)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涉及原有的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一起归档。

4.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对控制工程造价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及其动态的变化需要进行认真地比较对比,总结经验教训。批准的概算是考核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在分析时,可先对比整个项目的总概算,然后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和其他工程费用逐一与竣工决算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及批准的概算、预算指标、实际的工程造价进行对比分析,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并在对比的基础上,总结先进经验,找出节约和超支的内容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应主要分析以下内容:

(1)考核主要实物工程量。对于实物工程量出入比较大的情况,必须查明原因。

(2)考核主要材料消耗量。要按照竣工决算表中所列明的三大材料实际超概算的消耗量,查明是在工程的哪个环节超出量最大,再进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3)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措施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建设单位管理费、措施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要按照国家和各地的有关规定,根据竣工决算报表中所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与概预算所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数额进行比较,依据规定查明是否多列或少列的费用项目,确定其节约超支的数额,并查明原因。

(二)竣工决算的编制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条件

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已完成;

(2)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已完成;

(3)收尾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比例;

(4)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纠纷的事项已处理完毕;..

(5)其他影响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重大问题已解决。

2.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项目计划任务书及立项批复文件;

(3)项目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概算书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资料;

(5)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

(6)工程合同文件;

(7)项目竣工结算文件;

(8)工程签证、工程索赔等合同价款调整文件;

(9)设备、材料调价文件记录;

(10)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

(11)其他有关项目管理的文件。

3.竣工决算的编制要求

为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建设项目竣工后,都应及时、完整、正确的编制好竣工决算。建设单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保证竣工决算的及时性。对建设工程的全面考核,所有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后,具备了投产和使用条件的,都要及时组织验收。对于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保证建设项目按时交付使用和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2)积累、整理竣工项目资料,保证竣工决算的完整性。积累、整理竣工项目资料是编制竣工决算的基础工作,它关系到竣工决算的完整性和质量的好坏。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随时收集项目建设的各种资料,并在竣工验收前,对各种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为编制竣工决算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为投产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依据。在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将各种基础资料与竣工决算一起移交给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

(3)清理、核对各项账目,保证竣工决算的正确性。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认真核实各项交付使用资产的建设成本;做好各项账务、物资以及债权的清理结余工作,应偿还的及时偿还,该收回的应及时收回,对各种结余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工具等,要逐项清点核实,妥善保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任意侵占;对竣工后的结余资金,要按规定上交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在完成上述工作,核实了各项数字的基础上,正确编制从年初起到竣工月份止的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以便根据历年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财务决算进行整理汇总,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4.竣工决算的编制程序

竣工决算的编制程序分为前期准备、实施、完成和资料归档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了解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和整理基本的编制资料。在编制竣工决算文件之前,应系统地整理所有的技术资料、工料结算的经济文件、施工图纸和各种变更与签证资料,并分析它们的准确性。完整、齐全的资料,是准确而迅速编制竣工决算的必要条件。

2)确定项目负责人,配置相应的编制人员。

3)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建设项目情况的编制计划。

4)由项目负责人对成员进行培训。

(2)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收集完整的编制程序依据资料。在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中,要特别注意建

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投产或使用的全部费用的各项账务,债权和债务的清理,做到工程完毕账目清晰,即要核对账目,又要查点库存实物的数量,做到账与物相等,账与账相符,对结余的各种材料、工器具和设备,要逐项清点核实,妥善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收回资金。对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进行全面清理,为编制竣工决算提供准确的数据和结果。..

2)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各项清理工作。

3)编制完成规范的工作底稿。

4)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与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5)与建设单位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实际支出与批复概算的对比分析工作。重新核实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造价,将竣工资料与原设计图纸进行查对、核实,必要时可实地测量,确认实际变更情况;根据经审定的承包人竣工结算等原始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对原概、预算进行增减调整,重新核定工程造价。

(3)完成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完成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咨询报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附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相关附件等。清理、装订好竣工图。作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2)与建设单位沟通工程竣工决算的所用事项。

3)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复核后,出具正式0:程竣工决算编制成果文件。

(4)资料归档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应进行分类整理,与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成果文件一并形成归档纸质资料。

2)对工作底稿、编制数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进行电子化处理,形成电子档案。

将上述编写的文字说明和填写的表格经核对无误,装订成册,即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文

件。将其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把其中财务成本部分送交开户银行签证。竣工决算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

(三)竣工决算的审核

1.审核程序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的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

中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制定统一的审核批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央项目主管部门本级以及不向财政部报送年度部门决算的中央单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批复;其他中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中央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批复,报财政部备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职责和程序要求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先审核、后批复的办法,可以委托预算评审机构或者有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无多算和重复计算工程量、高估冒算建筑材料价格现象;

(2)待摊费用支出及其分摊是否合理、正确;

(3)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概算(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

(4)项目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核算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现象;

(5)项目形成资产是否全面反映,计价是否准确,资产接收单位是否落实;

(6)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的重大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落实;

(7)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有无依据,是否合理;

(8)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所填列的数据是否完整,表间钩稽关系是否清晰、明确;

(9)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控制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预留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

(10)项目建设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管理制度要求等;

(11)决算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2)决算资料报送是否完整、决算数据间是否存在错误;

(13)相关主管部门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是否出具审核意见。

(责任编辑: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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