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造价工程师考试《工程计价》考点辅导2

发表时间:2015/7/18 16:11: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二、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及返还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造价工程师培训班哪家好

2015年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汇总

2015年造价零基础零风险VIP保过培训班

2006-2014注册造价师考试历年真题汇总

(责任编辑:)

3页,当前第2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