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五:(20分)
某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工期为4个月。有关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条款约定如下:
1.工程价款:
(1)分项工程项目费用合计59.2万元,包括分项工程A、B、C三项,清单工程量分别为600m3、800m3、900m2,综合单价分别为300元/m3、380元/ m3、120元/ m2。
(2)单价措施项目费用6万元,不予调整。
(3)总价措施项目费用8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之和的5%计取(随计取基数的变化在第4个月调整),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之外的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不予调整。
(4)暂列金额5万元。
(5)管理费和利润按人材机费用之和18%计取,规费按人材机费和管理费、利润之和的5%计取,增值税率为11%。
(6)上述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行税额。
2.工程款支付
(1)开工前,发包人按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工程款的20%支付给承包人作为预付款(在第2~4个月的工程款中平均扣回),同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全额支付给承包人。
(2)分项工程价款按完成工程价款的85%逐月支付。
(3)单价措施项目和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之外的总价措施项目工程款在工期第1~4个月均衡考虑,按85%比例逐月支付。
(4)其他项目工程款的85%在发生当月支付。
(5)第4个月调整安全文明措施工费工程款,增(减)额当月全额支付(扣除)。
(6)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进行工程结算,扣留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工程款作为竣工结算最终付款一次性结清。
施工期间分项工程计划和实际进度见表5.1。
表5.1分项工程计划和实际进度见表
分项工程及其工程量 第1月第2月第3月第4月合计
A计划工程量(m3)300300 600
实际工程量(m3)200200200 600
B计划工程量(m3)200300300 800
实际工程量(m3) 300300300900
C计划工程量(m3) 300300300900
实际工程量(m3) 200400300900
在施工期间第3个月,发生一项新增分项工程D。经发承包双方核实确认,其工程量为300m2,每m2所需不含税人工和机械费用为110元,每m2机械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元;没m2所需甲、乙、丙三种材料不含税费用分别为80元、50元、30元,可抵扣进项税率分别为3%、11%、17%。
问题:
1.该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多少万元?开工前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预付款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分别为多少万元?
2.第2个月,承包人完成合同价款为多少万元?发包人应支付合同价款为多少万元?截止到第2个月末,分项工程B的进度偏差为多少万元?
3.新增分项工程D的综合单价为多少元/m2?该分项工程费为多少万元?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应缴纳增值税额分别为多少万元?
4.该工程竣工结算合同价增减额为多少万元?如果发包人在施工期间均已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商各项工程款,假定累计已支付合同价款87.099万元,则竣工结算最终付款为多少万元?(计算过程和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答案】
1.(1)该工程签约合同价=(59.2+6+8+5)×(1+5%)×(1+11%)=91.142(万元)
(2)开工前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预付款=(59.2+6)×(1+5%)×(1+11%)×20%=15.198(万元)
(3)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59.2+6)×5%×(1+5%)×(1+11%)=3.800(万元)
2.第二个月,承包人完成合同价款=[(200×300+300×380+200×120)/10000+(6+8—(59.2+6)×5%)/4] ×(1+5%)×(1+11%)=26.206(万元)
发包人应支付合同价款为=26.206×85%—15.198/3=17.209(万元)
截止到第2个月末,分项工程B的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费用—拟完工程计划费用=(300×380—500×380)/10000=—7.600(万元)
3.(1)新增分项工程D的综合单价=(110+80+50+30)×(1+18%)=318.600(元/m2)
(2)该分项工程费=300×318.6/10000=9.558(万元)
(3)分项工程D不含税造价=9.558×(1+5%)×(1+11%)=11.140(万元)
1)销项税额=不含税造价×11%=11.140×11%=1.225
2)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甲材料:300×80/10000×3%=0.072(万元)
②乙材料:300×50/10000×11%=0.165(万元)
③丙材料:300×30/10000×17%=0.153(万元)
④机械费:300×10/10000=0.300(万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0.072+0.165+0.153+0.300=0.690(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额=销项税—可抵扣的进项税=1.225—0.690=0.535(万元)
4.(1)B分部分项价款增减=(900—800)×380/10000×(1+5%)×(1+11%)=4.429(万元)
B分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4.429×5%=0.221(万元)
新增分项工程D分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11.140×5%=0.557(万元)
该工程竣工结算合同价增减额为=4.429+0.221+11.140+0.557—5×(1+5%)×(1+11%)=10.520(万元)
(2)竣工结算最终付款=(91.142+10.520)×(1—3%)—87.099=11.513(万元)
试题六:
Ⅰ.土建工程
某工程机修车间轻型钢屋架系统,如图6. Ⅰ.1“轻型钢屋架结构系统布置图”,图6. Ⅰ.2“钢屋架构件图”所示。成品轻型钢屋架安装、油漆、防火漆销量定额计价表见表6.Ⅰ.1“轻型钢屋架安装、油漆量定额基价表”。
表6.Ⅰ.1 轻型钢屋架安装、油漆定额基价表

问题:
1.根据该轻型钢屋架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参数,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的计算规则,在答题卡表6.Ⅰ.1“工程量计算表”中,列式计算该轻型钢屋架系统分部分项工程量。(屋架上、下弦水平支撑垂直支撑仅在①-②,⑧-⑨,16-17柱间屋架上布置。)
2.经测算轻型房屋架表面涂刷工程量按35㎡/t计算;《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GB 50854-2013)钢屋架的项目编码010602001,企业管理费按人工、材料、机械费之和的10%计取,利润按人工、材料、机械费、企业管理费之和的70%计取,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要求,结合轻型房屋架消耗量定额基价表,列式计算每吨钢屋架油漆、防火漆的消耗量及费用,其他材料费用;并在答题卡表6.Ⅰ.2:“轻型钢屋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编制轻型钢屋架综合单价分析表。
3.根据问题1和问题2的计算结果,及答题卡表6.Ⅰ.3中给定的信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要求,在答题卡表中6.Ⅰ.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编制该机修车间钢屋架系统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4.假定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185000.00元;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为25000.00元;总价措施项目仅考虑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4.5%计取;其他项目费为零;人工费占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费的8%,规费按人工费的24%计取;增值税税率按11%计取。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要求,在答题卡上列式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项目费、规费、增值税,并在答题卡表6.Ⅰ.4“单位工程招标控制汇总表”中编制该轻型钢屋架系统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
(上述各问题中提及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税额,所有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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