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809(P270):权益处理及信息披露。
一.权益处理:
1.□权益处理原则: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
2.□客户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应对证券公司进行补偿:
1)、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的,融券客户应当向证券公司补偿对应金额的现金红利。
2)、证券发行人派发股票红利或权证等证券的,融券客户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向证券公司补偿对应数量的股票红利或权证等证券,或以现金方式补偿。
3)、配股、增发、优先认购权的,根据双方约定处理。
二.信息披露:
1.证券公司应每个交易日22:00前向交易所报送当日融资融券的相关数据。
2.□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始前,向市场公布:(1)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2)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
3.□证券公司在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当月情况:(1)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开户数量(2)对全体客户和前10名客户的融资融券余额;(其他答案一目了然)。
§3(P273):融资融券的风险及控制。
知识点810(P273):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及控制。
一.□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
1、客户信用风险。客户违约,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导致证券公司损失。
2、市场风险。
3、业务规模及集中度风险。业务规模失控带来的各种风险。
4、业务管理风险。
5、信息技术风险。
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控制。
1、□客户信用风险控制:
1).建立客户选择与授信制度;
2).严格合同管理、履行风险提示;
3).确定折算率、保证金比例等规定;
4).建立健全预警补仓和强制平仓制度。
2、□市场风险控制:
1)、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到该上市可流通部分的25%时,交易所可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当降低到20%以下时,次一交易日再恢复。
2)、当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交易所可采取各种措施(具体答案一目了然)。
3、□业务规模和集中度风险控制:
1)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2)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只股票总市值的20%。
§4(P278):融资融券的监管和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建议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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