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单元
交易单元是指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与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
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会员参与交易及会员权限的管理通过交易单元来实现。
深圳交易所交易单元相关事宜: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设立1个或1个以上的交易单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和业务许可范围,为其设立的交易单元设定了交易或其他业务权限:
(1)一类或多类证券品种或特定证券品种的交易。
(2)大宗交易。
(3)协议转让。
(4)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非上市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与赎回。
(5)融资融券交易。
(6)特定证券的主交易商报价。
(7)其他交易或业务权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为交易单元提供使用交易所交易系统资源和获取交易系统服务的功能:
(1)申报买卖指令及其他业务指令。
(2)获取实时及盘后交易回报。
(3)获取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及相关新闻公告。
(4)配置相应的通信通道等通信资源,接入和访问交易所交易系统。
(5)获取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其他服务权限。
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会员可将其设立的交易单元提供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使用。
会员通过交易单元从事证券交易业务,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交纳交易单元使用费、流速费与流量费等费用。
(一)证券交易的种类
按交易对象品种划分四种: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证券交易的对象就是证券买卖的标的物。
1.股票交易
股票交易是以股票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股票交易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进行,也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前者通常称为上市交易,后者的常见形式是柜台交易。
2.债券交易
债券交易是以债券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按发行主体来划分,债券主要有三大类: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
3.基金交易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它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基金交易是以基金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基金分类: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
在成立后,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申请其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如果获得批准,则投资者就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基金份额。
开放式基金
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是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和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的柜台,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上市开放式基金除了申购和赎回,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是通过对某一时点上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即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值,在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手续费而确定的。
我国证券市场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代表的是一篮子股票的投资组合,追踪的是实际的股价指数。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并同时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包括权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权交易和可转换债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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