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
一、前台业务系统(自助式和辅助式),要具备:
1.提供投资资讯功能;
2.对基金交易账户以及基金投资人信息管理功能;
3.交易功能;
4.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服务的功能。
二、自助式前台系统
三、后台管理系统
1.应当记录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的相关信息,具有对基金销售分支机构、网点和基金销售人员的管理、考核、行为监控等功能;
2.能够记录和管理基金风险评价、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产品信息、投资资讯等相关信息;
3.后台管理系统应当对基金交易开放时间以外收到的交易申请进行正确的处理,防止发生基金投资人盘后交易的行为;
4.后台管理系统应当具备交易清算、资金处理的功能,以使完成与基金注册登记系统、银行系统的数据交换;
5.后台管理系统应当具有对所涉及的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对账作业的功能。
四、监管系统信息报送
五、信息管理平台应用系统的支持系统
第七节 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概念、目标与原则
1.概念
根据2008年1月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在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时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在充分考虑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监控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2.目标:3点。遵守法律法规、防范风险、查错防弊。
3.原则:4点。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审慎性原则。
二、内部环境控制
三、销售决策流程控制
四、销售业务流程控制
5.加强对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和发放的控制。宣传推介材料应事先经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建立完备的客户投诉处理体系。
五、会计系统内部控制
六、信息技术内部控制
系统运行数据中涉及基金投资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备份应当在不可修改的介质上保存15年。
七、监督稽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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