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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证券从业考试科目证券发行与承销第十章讲义(4)

发表时间:2012/5/17 13:15: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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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债券上市申请

债券在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必须由1—2个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机构推荐并出具上市推荐书。上市推荐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证券交易所会员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机构;(2)最近1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负责推荐工作的主要业务人员应当熟悉证券交易所章程及相关业务规则;(4)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

公司债券上市由证券交易所核准。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上市委员会对债券上市申请进行审核,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意见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

(四)债券的停牌与复牌及债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发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对该债券停牌,并在7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暂停其上市交易:(1)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行为;(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4)未按照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5)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上述情形消除后,发行人可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证券交易所收到申请后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该债券上市。

(五)信息披露及持续性义务

发行人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六、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与上市

1.要在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公司债券登记托管手续。公司债券发行人可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招标系统招标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条件:与企业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的条件同。

七、公司债券的评级

证监会2007年8月26日发布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一)申请证券评级业务的资信评级机构的条件

申请证券评级业务的资信评级机构的条件:(1)具中国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2000万元;(2)具有符合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包括具有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验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3)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4)具有完善的业务制度;(5)最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未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经营、犯罪正在被调查的情形;(6)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金融等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自律组织、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7)证监会基于保护投资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级回避制度(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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