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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习题第四章

发表时间:2013/7/5 14:54: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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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判断以下各小题的对错,正确的填A,错误的填B)

1.保荐机构至少每一年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

2.发行公司及其保荐人须在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的当日,将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文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并对其内容负责。( )

3.同次发行的证券,其发行保荐和上市保荐可以由不同保荐机构承担。( )

4.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不得由其保荐机构担任。( )

5.保荐机构所作的判断与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

6.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是发行保荐书的辅助性文件。( )

7.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进行专业沟通,但由发行人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上接受委员质询。( )

8.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发行之日起计算。( )

9.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是持续督导的一个重要内容。( )

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过程中,发行监管部认为必要时,可委托具备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资料进行专项复核。( )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选项ABD所述的情况应继续辅导。

2.C

[解析]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于某一关联方,若报告期内累计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或占本期净利润的10%以上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予披露。

3.B

[解析]保荐人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干扰发审委工作的,中国证监会按照有关规定在3个月内不受理该保荐人的推荐。

4.C

[解析]承销金额在3亿元以上、承销团成员在10家以上可设2—3家副主承销商。

5.A

[解析]主承销商应在推荐函中说明内核情况。

6.A

[解析]上市公司就发行证券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决议1年有效;决议失效后仍决定继续实施发行新股的,须重新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7.C

[解析]根据2009年4月14日修改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8.B

[解析]发审委会议适用普通程序时,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为未通过。

9.A

[解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10.D

[解析]发审委委员为25名,部分发审委委员可以为专职。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发审委设会议召集人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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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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