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D
【解析】根据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应当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军队有关部门的意见.
32.D
【解析】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必须依据经审批同意的使用目的和范围使用涉密测绘成果.使用目的或项目完成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销毁涉密测绘成果.如需要用于其他目的的,应另行办理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
33.A
【解析】根据《基础测绘成果提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提供使用下列基础测绘成果由国家测绘局受理审批:全国统一的一、二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国家重力控制网的数据、图件;1:50万、1:25万、1:10万、1:5万、1:2.5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国家基础航空摄影所获取的数据、影像等资料,以及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其他应当由国家测绘局审批的基础测绘成果.
34.A
【解析】根据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基础测绘成果和财政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除前款规定外,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测绘成果.依法有偿使用测绘成果的,使用人与测绘项目出资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5.B
【解析】根据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八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资、合作,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成果归中方部门或者单位所有,并由中方部门或者单位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
36.A
【解析】根据《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第七条 建议人建议审核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应当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一)建议人基本情况;
(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详细数据成果资料,科学性及公布的必要性说明;
(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获取的技术方案及对数据验收评估的有关资料;
(四)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建议人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的,可以不提供前款(一)规定的资料.
37.B
【解析】根据《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五条 下列地图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一)涉及国界线的省级行政区域地图;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地图(不涉及国界线);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
(四)世界性和全国性示意地图.
38.D
【解析】根据《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地图内容的审查包括:
(一)保密审查;
(二)国界线、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包括中国历史疆界)和特别行政区界线;
(三)重要地理要素及名称等内容;
(四)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审查的其他地图内容.
39.C
【解析】根据测绘法第十八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地籍测绘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40.B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责任编辑: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