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领导提起开发区,往往青睐有加。原因不难理解,开发区集中了一批先进的工业企业,对地方税收、就业、可持续发展等,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开发区好,但如果随意突破规划,擅自扩大开发区范围,甚至滥设开发区,就会成为灾难。因此,对开发区必须加强管理。一方面,对真正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开发区,要坚决保障其合理的用地需求;另一方面,要对开发区土地低效利用等现象严加防范,要从用地上使其断“炊”。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开展科学有效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昭示土地管理方式正在发生重要转变,即由过去的重审批转到审批监管并重。也就是说,地批给开发区、供应给企业以后,到底用得怎么样,是不是节约集约,还有多大潜力可挖,将有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对开发区新的用地需求,将有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的分类指导意见,奖优汰劣。而且规定,经评价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国家级开发区,由相关省份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反之,则加以限制,即对达不到集约用地标准的开发区,一律不得扩区、升级。这样一来,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将成为各级各类开发区扩区、升级用地审核的硬杠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