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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注册环评师报考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参考: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免试条件:
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并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原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注: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考条件仅为参考,准确报考条件以当地考务工作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