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四)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二)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三)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注:以上报考条件为仅为参考,准确报考条件以当地考务工作通知为准。
高级经济师考试报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注:以上报考条件为仅为参考,准确报考条件以当地考务工作通知为准。
| 报考条件解读之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条件篇 | ||||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要求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点击查看>>√ |
||||
| 报考条件解读之学历学位篇 | ||||
| 学历,即曾在哪些学校肄业或毕业。国家承认学历在初等方面有小学、中等教育有初中、高中(中职、高职、技校等),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还有第二学位班、研究生班(研究生近几年已停招)。经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点击查看>>√ | ||||
| 报考条件解读之专业工作年限篇 | ||||
经济师是一种职称,是从事经济领域工作的人员,经济师的职业也相当宽泛,有金融、工商管理、税务、房地产等各行各业,考试者根据自己的岗位来选择经济师具体的专业,如人事部工作人员考人力资源,银行职员考金融点。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