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18/4/11 11:03: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导航

第六节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一、股份发行

(一) 股份和股票

股份是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按相同的金额或比例划分为相等的份额。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股份的表现形式。

(二) 股票的种类

(三) 股份的发行原则

(四) 股票的发行价格

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分为平价发行的价格和溢价发行的价格。

《公司法》 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五) 公司发行新股

发行新股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再向社会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

(六) 股份转让

股份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所拥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份或增加股份数额成为股东的法律行为。

1.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

(1) 股份转让的地点。

(2) 股份转让的方式。

2.股份转让的限制。

(1) 对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2)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

(3) 对公司收购自身股票的限制;

(4)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3.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4.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二、公司债券

(一) 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 公司债券的种类

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2.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 公司债券的发行

(四) 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法》 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根据公司债券种类的不同,公司债券的转让有不同的方式。

(责任编辑:)

12页,当前第7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英才班]

        11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896起

        了解课程

        477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畅学班]

        10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616起

        了解课程

        449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丰羽计划-畅学班]

        夯实基础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476起

        了解课程

        3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