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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招生简章公布

发表时间:2014/3/12 10:24:31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201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招生简章公布

  201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秋季MBA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获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获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连续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者(2006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09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类别

  1、自筹经费:考生户口、人事档案需转入北航,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

  择业。

  2、委托培养:不转户口、人事档案,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三、报名程序(网上报名与现场照相确认)

  1、MBA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10月31日,登陆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后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该报考信息,并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的有关通知,按时上网提交报名信息。

  (注意:报考我校MBA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并于201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本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于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凭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及毕业证原件,到北航进行现场照相、确认信息等工作(具体时间、地点请于10月网报结束后查询)。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作以后的学籍管理),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随时登陆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

  3、准考证请考生于2010年12月20日至30日期间,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无须盖研招办公章)。

  四、考试

  1、初试(1)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2)考试时间:2011年1月中旬;

  (3)考试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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