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考试简介
1、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2、主办: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相关政策的研究及管理工作。
3、主要时间: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为:9月17、18日
4、考试相关:物业管理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5、考试周期: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
6、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7、适用人群:从事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职业的人员。
8、考试成绩管理: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9、合格证书:
全国认定考试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报送的申报人员材料和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建设部、人事部审批后向社会公告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10、考试科目,题型,分值,合格标准
a、考试科目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
考试时间分为4个半天,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物业管理实务》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b、题型、分值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
四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c、合格标准
四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11、考试教材及出版时间
书籍出版时间一般为考试报名开始以后,4月中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