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考试设《药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药学和中药学二个科目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进行选择。
2012年度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0月13、1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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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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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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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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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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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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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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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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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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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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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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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试卷,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2012年度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