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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告师考试专业实务复习指导7

发表时间:2014/8/4 14:56:2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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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相关知识

广告准则是广告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广告法》第3条规定: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①广告不得有下列9种情形

第一,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第二, 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第三,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四, 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第六, 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第七,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第八, 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第九,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②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一,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形象。

第二, 广告的语言、文字、画面不得含有歧视、侮辱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内容,不得利用残疾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残疾作为广告的内容。

第三, 适用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广告应当真实、明白、浅显,能够为未成年人正确理解。

《广告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广告法》第13条第2款与第12条做出广告表现形式禁止性规定: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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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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