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建筑法》规定了劳动者具有哪几项权利?
答: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建筑法》规定了房屋拆除应由谁承担?
答:应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仆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
10、《建筑法》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对事故隐患未采取整改措施应予以哪些行政处罚?
答:(1)责令改正;(2)罚款;(3)责令停业整顿;(4)降低资质等级;(5)吊销资质证书。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何时通过和施行?
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 年7 月5 日通过,1995 年1 月1 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规定是什么?
答: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5 条规定是什么?
答: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6 条规定是什么?
答: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推荐:
更多关注:安全员培训 安全员报考条件 安全员证书查询 安全员考试试题
(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