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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安全评价师考试技术基础知识11

发表时间:2011/7/8 14:18: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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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系统危险性评价与控制的认识

系统危险性评价与控制,是安全系统工程的一项基本方法,也叫危险性预先分析(PHA)和危险性预测评价技术,主要包括危险性确认、危险性评价、危险性控制三部分。系统危险性评价与控制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前对伤亡事故进行预测,从而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1 理论根据

主要的理论根据有以下几方面

(1)事故隐患+触发条件

按事故成因理论,各种事故的发生都是多种偶然因素连锁反应的结果,因此生产系统中存在的诸多危险因素,若没有人为失误或其它条件去触发,也不会造成事故。开展系统危险性评价与控制,一方面可以消除危险源,排除事故隐患,另一方面可以控制突发事故的触发条件。

(2)安全im(危险→0)危险性

传统安全认为安全和危险是两个互不相容的绝对要领而系统安全则认为不存在绝对的安全,安全是一种模糊数学的要领按模糊数学的说法,当危险降低到某一种程度,即危险发生的概率<10-6时(参见危险概率定性分级),人们就可接受这种危险,认为这种危险是安全的。人们要想根除一切危险是不可能的,能使危险减少到尺可能小,以致于趋近于零,这就是所谓的"安全"。在预测、评价系统安全时,当危险不超过可接受的危险时,系统就是安全的。但这种可接受的危险水平必须得到社会的公认,所以在进行系统危险性评价时,强调了对不能排除的危险(隐患)要加强管理,控制到不至于造成人员伤亡了财产损失。

(3)能量的不正常散逸

高温烫伤、烧伤是热能的作用,机械伤害是机械能的作用,高空坠落是势能的作用等。这些不政党能量的散逸,必须作用在一定的承受因素上(如人、物)才会发生事故。所以要控制危险的发生,一是消除能量的散逸,二是使承受因素不与破坏因素相接触。这就是我们要在危险控制中确立的二条基本原则,各种危险的控制措施,都必须围绕这两条原则去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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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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