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电子邮箱:zhoucc.ajj@zj.gov.cn
电话传真:0571-87055020,0571-87058267(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邮编:310007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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