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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报关员考试复习第四章重点21

发表时间:2012/9/26 11:12:3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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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报关员考试考试辅导资料之第四章重点,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报关员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报关员考试的重点.

海关行政裁定

(一)含义

——是对海关法律的适用问题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解释,从而保证海关法律制度实施的可预见性、统一性、透明性,发便利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海关手续,方便合法进出口,提高通关效率,是十分重要的海关法律制度。

(二)适用

1.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2.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3.禁止进出口措施和许可证件的适用;

4.其他海关事务。

(三)程序

1.申请人

——应当是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

2.申请

① 对象——是具体的行为,而不是假设的进出口行为或其他事务;

② 时间——应在货物拟进出口的3个月前;

③ 形式要求—— 一份申请只应包含一项海关事务。多项事务应当逐项提出;

④ 接受单位——由海关部署或各直属海关接受申请书;

⑤ 申请书——按照海关要求填写;

⑥ 申请资料及样品的提交;

⑦ 商业秘密的保护。

3.受理

(1) 初审

(2) 受理

4.审查 报关员培训

5.申请的撤回和终止审查

6.审查决定

1.行政裁定的法律效力

海关做出的行政裁定与海关规章有同等效力,自公布之日共和国关境统一适用。

进口或出口相同情形的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行政裁定。

8.行政裁定的撤销和失效

9.异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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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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