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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海关的法律体系(了解)
2011年新增:海关法律体系根据制定的主体和效力的不同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个基本的组成部门。
(一)《海关法》
(二)《行政法规》
(三)《海关规章》
(四)规范性文件
(五)我国签订或缔结的海关国际公约或海关行政互助协议(2011年新增)
海关公约:是指世界海关组织(WCO)成员方缔结的多边协议,如《东都公约》、《伊斯坦布尔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有关公约,如《估价协议》等。
海关行政互助协议:是两国之间订立的双边协议,我国已与俄罗斯等几十个国家缔结了海关行政互助协议。
三、海关的权力(2011年变动)
(一)海关权力的内容(掌握)
海关权力的内容主要包括了11个方面的内容:
1、检察权(重点)
* 地域限制:海关监管区、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下简称“两区”
* 检查的对象(范围):①进出境运输工具;②走私嫌疑人的身体;③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④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嫌疑场所
(1)进出境运输工具
权限:两区内,两区外直接检查,不受海关监管区域限制。
(2)走私嫌疑人身体 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权限:在两区内进行
(3)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
两区内:直接检查
两区外: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检查
(4)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与“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相同)
两区内:直接检查
两区外: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检查
* 注意:海关不能检查公民住处
历年考题:
2010年单选题:下列行为不属于海关行政检察权范围的是:
A. 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
B. 检查有藏匿走私货物嫌疑的场所
C. 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
D. 检查走私嫌疑人的住所
答案:D
解析:海关行政检察权的范围主要有4个方面: ①进出境运输工具;②走私嫌疑人的身体;③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④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嫌疑场所;而海关不能检查公民住所,因此D选项正确。
2、查阅、复制权(查“文件材料”)
3、查问权(查“人”)
4、查验权(查“货物、物品”)
5、查询权(查“银行、金融机构账户”)
* 注意:要经过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6、稽查权(查“账”)
对象:在规定年限内,对企业进出境活动及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账务、记账凭证、单证资料等有权进行稽查。
7、扣留权(重点)
海关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行使扣留权:(主要看两区内还是两区外)
(1)违反《海关法》或法律,行政法规的:无论两区内还是两区外,直接扣留
(2)有走私嫌疑的,两区内: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特殊可延至48小时。
(3)有走私嫌疑的,两区外:有证据证明,可扣留。
8、连续追稽权
对于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两区外,将其带回处理。
9、行政处罚权
10、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11、强制执行权
包括:强制扣税、强制履行海关处罚决定等
历年考题:
2005年单选题:海关在行使那些权力时需经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A. 在调查走私案件时,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B.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份
C. 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进出境运输工具
D. 询问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员和其他人员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答案:A
解析:A选项,为查询权,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故正确;B选项,对于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份,必须在两区内进行,并不涉及向直属海关关长申请批准的规定,故不正确;C选项,对有走私嫌疑的进出境运输工具,两区外才需要直属海关关长批准,而两区外不需要,而该选项并没有具体说明,故不正确;D选项,为海关行使查问权,不需要经直属海关关长批准,故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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