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报关员考试模拟练习题及答案4

发表时间:2013/8/20 17:10: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判断题

1.北京煤炭进出口总公司对巴基斯坦签约出口“水洗炼焦煤”10万吨,由唐山煤炭分公司执行合同,组织货源,并安排进出口。在这一情况下报关单“经营单位”栏目应填报为“北京煤炭进出口总公司”11091XXXXX(北京煤炭进出口总公司的编号)。

2.某公司与美国客商签定进口5,000台分体空调成套散件进料加工合同,欲在国内组装成成品后出口。此批散件进口时海关按95%予以保税,5%不能出口部分予以征税。企业为减少资金占用,先把海关征税部分组装成成品内销,这样做是符合规定的。

3.外商与我国内某加工企业签定来料加工装配合同后,委托该加工企业在我国境内购买供加工成品的部分原材料。这种情况,凡属出口货物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均应申领出口许可证。

4.某保税仓库进口仓库管理用计算机、堆放货物的货架及搬运货物的叉车。按照规定,进口这些物资可予以免税。

5.中国仪器进出口公司从日本松下公司购得分属三个合同的六种不同规格精密仪器同船一并运达。由于这些货物品种单一且数量不大,申报时可以用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准确、真实、齐全、清楚地填报。

6.对于经批准以加工贸易方式保税进口的原材料转为内销时,在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时,其税率应适用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的税则税率。

7.某进出口公司因缴纳进口货物税款问题与海关发生争议,在向海关缴纳税款后,该公司即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8.某巴拿马籍船舶在上海港停靠期间,因船上有自用的数十箱烟酒,海关根据规定对存放烟酒的库房施加封志,并要求船舶负责人保护海关封志完整,离境时报海关核准后启封。

9.某企业经海关批准从保税仓库内提取一批货物内销到国内市场,由于该批货物原进入保税仓库时为空运进口,故在报关单运输方式栏应填报“航空运输”。

10.某制衣有限公司向某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领取到的加工贸易手册上有三项商品,第一项为尼龙面料,第二项为衬里棉布,第三项为拉 链。1998年4月10日该公司先进口了一部分衬里棉布和一部分拉链,这样,填写报关单商品项号和名称时应按进口商品的排列序号第一项为衬里棉布,第二项 为拉链。

11.卖方甲地A公司与买方乙地B公司以CIF条件成交一批货物,该货物从甲地到乙地(甲、乙两地分为装运港与目的港)运输途中的风险由B公司承担。

12.对1995年1月1日后批准的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关税和 进口环节税。

13.在对外贸易交易磋商中,经常是以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的方式进行。某公司接到国外公司一封函电: ORDER 50M/T DRIED YEAST POWDER CONTENT ABOUT 30 PERCENT, PACKING 80KG GLASSFIBRE PACKAGES AUG /SEPT SHIPMENT USD 500PER M/T CIF NY IRRVOCABLE SIGHT L/C REPLY HERE 30 /5 OUR TIME。(订购50公吨干酵母粉,含量约30%,80公斤纤维包装,八、九月份装船,每公吨500美元CIF纽约,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 款,5月30日我方时间复到有效)。在外贸业务中,我们称这种函电为接受。

14.某公司出口的某种商品的现行价格是CIF每公吨 RMB¥1,650,并按此价格向国外不同客户发盘。首先接到国外一客户来电,还价为USD150;随后又有一客户还价为DM330;这种情况该公司应该 接受后者的还盘(设1美元=8.3元人民币,1美元=1.7马克)。

15.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的规定,如果信用证的议付到期地点不在我国而在国外,有关单据必须在到期日前寄达开证银行或指定的付款银行,我国的外贸公司要承担邮递迟延、邮件遗失等风险。

答案:

1. 答案: 错 说明:根据报关单填写规范的要求,经营单位一栏应填对外签定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境内企业或单位。如果对外签约和执行合同的不是同一单位,则以执行合同的单位为准。

2. 答案: 错 说明:为了加强对加工贸易的管理,保证国家税收,国家制定了《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对列入该表中的商品,在进口时分别 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予以保税,15%或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缴纳税款,如实际不出口部分小于已纳税比例,海关核实后予以退还已纳税款,如实际不 出口部分大于已纳税比例,则应向海关补缴税款。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的料件及加工的成品,均属海关监管的保税货物,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的企业必须保证不得在境 内销售并保证产品的返销。

3. 答案: 对 说明:根据海关对来料加工的有关管理规定,来料加工装配项下加工成品出口,免领出口货物许可 证。但外商或加工企业在我国境内购买供加工用的原材料,凡属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应申领出口货物许可证。对来料加工项目出口属于国家实行配额招标管理的出 口商品,应申领出口许可证。

4. 答案: 错 说明:根据海关对保税仓库的管理规定,保税仓库经营单位进口供仓库自己使用的设备、装置和用品 ,如货架、搬运、起重、包装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及其他管理用具,均不属于保税货物,进口时应按一般贸易办理进口手续并缴纳进口税款。

5. 答案: 错 说明:按照海关现行规定,一张报关单上只能填报一个合同的货物,不同合同的货物应在不同的报关单上分别填写。

6. 答案: 对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八条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联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但 在实际运用时,还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具体处理。例如,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如经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当 天的税率征税;如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则按海关查获日期所实行的税则税率征税。

7. 答案: 错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纳税争议的复议程序是纳税人--海关--海关总署--法院这样逐级申诉的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1)当 纳税义务人对纳税存有异议时,应当先按海关核定的税额交纳税款,然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书面申请复议; (2)海关应当自 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制发《纳税争议复议决定书》答复纳税人; (3)纳税人对原征税海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 起15日内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海关总署收到纳税人的复议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决定,并制成决定书交原征税海关送达申请人; (4)纳税人对海关总 署的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海关总署维持地方海关决定的案件,应向原作出征税决定的海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诉,由地方海关出庭应诉;海关总署变更了地方海关决定的案件,应向海关总署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海关总署出庭应诉。

8. 答 案: 对 说明:海关对船舶备用和船员自用烟酒的规定是:船舶每次停港期间,从进境之日起,在港停留每10天海关准予外留备用香烟3000支,酒5瓶;准 予每一外籍船员外留自用香烟400支、酒1瓶(不包括啤酒类饮料),携带上岸的烟、酒每次不得超过香烟40支、酒1瓶,累计总数不得超出上述本人外留数 量。中国籍船员每人每航次可留用香烟400支,酒2瓶,限本人在船上使用;如船员实际在外天数累计满120天,可准予免税带上岸香烟400支,酒2瓶,其 余烟酒应全部集中储存,由船舶负责人在《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薄》和《船舶物品申报单》上列明,向海关申报,海关视情况予以加封。

9. 答案: 错 说明:根据报关单填写规范的要求,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的运输方式,而不是填具体的运输方 式。“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区)、“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 内销)或“9”(其他运输)。

10. 答案: 错 说明: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出口货物,必须填报与《登记手册》一致的商品项号,所填报项 号用于核销对应项号下的料件或成品数量。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深加工结转货物,分别按照《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项号填 报; (2)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按转出《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进口报关单按转进《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3)料件复出口 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4)成品退运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5)成品转内 销货物,进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出口成品的项号;料件转内销货物,填报《登记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 (6)加工贸易成品经批准转内销货物,出口报关 单填报《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项号,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转为享受减免税货物的)或为空。

11. 答案: 对 说明:按 CIF术语成交,卖方应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运往约定目的港的船上,并承担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通常的运费和保险费,而货物运输 途中的风险则由买方负担。因 此,CIF术语也存在着风险划分和费用划分两个分界点,即风险划分地点在出口国家而费用费分地点在进口国家,这两个分界点是相分离的。这一点同CFR术语 存在两个分界点的情况是一样的。

12. 答案: 错 说明: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商品,属于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性质,应该照章征税。

13. 答案: 错 说明:在进出口业务中的接受,是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以声明或行为向对方表示同意,愿意与对方达成交易。接受和发盘一 样,即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称作承诺。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 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由于发盘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所以接受只能由受盘人作出,第三方作出的接受不具有法律效力,它对发盘人没有约束 力。 (2)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接受应是无条件的,接受的内容应与发盘中所提条件完全一致。如果受盘人答复对方的发盘中使用了“接受”的字样,同 时又做了某些修改,属于有条件的接受,就不是有效接受。 (3)必须在有效期内接受。发盘中通常都规定有效期,它一方面约束发盘人,在有效期不能任意撤销 和修改发盘的内容,另一方面,也约束受盘人,只有在有效期内作出接受,才是有效接受。如果发盘中未规定有效期,则应在合理时间内接受方为有效。

14. 答案: 对 说明:任何一笔交易都要经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等几个环节。询盘是指交易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该商品的有关 交易条件,试探对方对交易的诚意,询盘的内容可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包装、交货期以及索取样品、目录等。询问的对象并不限于一家,在收到的发盘或 还盘当中,可选择条件最合适的予以接受。

15. 答案: 对 说明: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第42条规 定,所有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及一个付款、承兑的交单地点,对议付信用证还须规定一个议付到期地点。由此可见,信用证的到期日可有议付到期、承兑到期 和付款到期三种不同的规定方法。议付到期日是指受益人向议付银行交单要求议付的最后期限,到期地点通常在出口国。承兑或付款到期日是指受益人通过出口地银 行向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付款银行交单要求付款或承兑的最后期限,到期地点一般在开证行或指定银行所在地。如信用证中的议付到期地点不在我国而在国外,有 关单据必须在到期日前寄达开证银行或指定付款银行,我外贸公司就要承担邮递迟延、邮件遗失等风险。所以对议付到期地点在国外的信用证,一般应提请对方修 改。

相关文章:

2013年报关员考试模拟练习题及答案汇总

2013年报关员考试编码归类考前冲刺试题汇总

2013年报关员考试保过班,名师指导一次通关

更多关注: 报关员考试教材 考试培训 考试介绍 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cxy)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