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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报关员考试海关行政许可制度知识3

发表时间:2012/5/30 10:09: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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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报关员考试考试辅导海关行政许可制度知识,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报关员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报关员考试的重点!

(二)海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归口管理

海关法制部门负责本关区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

1、海关总署法制部门

2、各直属海关法制部门

(三)海关行政许可的程序

1、海关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掌握)

(1)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到海关办公场所提出,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与决定

海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海关行政许可决定,并当场制发决定书。

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

(3)变更与延续

①变更:被许可人可以在该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作出准予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提出变更申请。

②延续: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海关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内,被许可人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

2、海关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了解)

(1)听证的准备

海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有关事项通知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人或者听证参加人。

(2)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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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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