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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报关员考试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2

发表时间:2012/5/30 11:16: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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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

①出证担保机构: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的出证和担保机构。

②管理机构:海关总署在北京海关设立ATA核销中心。

③延期审批

自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在规定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直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于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或不批准决定书)。

参展期在24个月以上的,在18个月的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

单选题(2008年考题)

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暂准进出境期限为自进出境之日起( )。超过期限的,ATA单证册持证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参加展期的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 )审批。

A. 6个月;主管地直属海关 B. 6个月;海关总署

C. 12个月;主管地直属海关 D. 12个月;海关总署

答案:B

④追索

ATA单证册下暂时进境货物未能按规定复运出境或过境的,ATA核销中心向中国国际商会提出追索。在9个月内,中国国际商会提供货物已经复运出境或者已经办理进口手续证明的,ATA核销中心可撤销追索;在9个月期满后,未能提供证明的,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支付关税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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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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