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贸类 >> 报关员 >> 考试资料 >> 正文

2012年报关员考试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3

发表时间:2012/5/30 11:16: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报关员考试考试辅导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复习资料,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报关员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报关员考试的重点!

2、展览品的暂准进出境期限(与ATA单证册一样)

进口展品的暂准进境期限是6个月,即自展品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超过6个月的,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在规定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直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于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或不批准决定书)。

参展期在24个月以上的,在18个月的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

3、展览品的进出境申报(了解)

(1)进境申报

境内展览会的办展人或者参加展览会的办展人、参展人应在展览品进境20个工作日前,向主管地海关提交有关部门备案证明或批准文件及展览品清单等相关单证办理备案手续。展览会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担保。

(2)出境申报

应在展览品出境20个工作日前,向主管地海关提交有关部门备案证明或批准文件及展览品清单等相关单证办理备案手续。

4、进出境展览品的核销结关

(1)复运进出境

(2)转为正式进出口

 相关文章:

2012年报关员考试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汇总

2012年报关员考试一般进出口货物辅导资料汇总

2012年报关员考试海关行政许可制度知识汇总

更多关注:  报关员考试教材   考试培训    在线模考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