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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报关员考试复习第四章重点16

发表时间:2012/9/26 11:03:0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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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报关员考试考试辅导资料之第四章重点,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报关员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报关员考试的重点.

二、快件货物

(一)快件货物的概述

1.进出境快件的含义

进出境快件是指快件人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商业运输方式承运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2.快件货物的分类

A类:准以免税的无商业价值的文件、资料、单证等。

B类:

(1)进口关税税额不足10元的货物;

(2)《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规定限值和免税范围内的个人自用品;

(3)《海关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办法》规定可以免税和免除其他监管条件,且价值在人民币400元以内的货样、广告品。

C类:海关现行法规规定限值但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应税物品。

D类:指前3种以外的快件货物。

3.快件货物中下列物品海关分别按照有关规定验放

4.快件运营人的备案审批

(二)快件货物的报关程序

1.进口快件报关程序

2.出口快件报关程序及时效

3.快件货物的申报时效

进境快件:应自运输工具进境24小时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出境快件:应在运输工具出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三、无代价抵偿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的含义

指进口货物在征税或免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有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境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

(二)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的基本特征

1.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损害赔偿

2.海关对原申报进口的货物已经放行

3.抵偿货物是对损害部分进行赔偿

(三)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

1.对于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商品的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

须提供已退运证明、原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税款缴纳凭证等,无法提供相应的出口证明,则海关应按一般贸易货物办理。

2.对于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商品的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

①与原进口的货物在品名、数量、价值、及贸易性质等方面完全一致的,可在原进口货物退运的情况下,免领有关进口许可证放行。

②如原进口货物未退运出境,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则应补办相关进口许可证。

(四)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的征免税界限

1.如原进口货物短少,而短少部分已征税,或原进口货物因质量原因已经退运出境或放弃交由海关处理,原征税款未退还的,所进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可免税进口。

2.如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又未放弃交由海关,则进口的货物可以免税进口,而留在境内的货物视其残损程序,及残留价值部分予以补税。

(五)无代价抵偿的常见形式

(六)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在申报时应提供的单证

四、溢卸或误卸、放弃货物和超期未报货物

(一)溢卸或误卸货物

1.溢卸、误卸货物的含义

进口溢卸货物是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或运单所列数量的货物(合同溢短装条款规定的比例不属溢卸)。

误卸货物是指将指运境外港口、车站或境内其他港口、车站而在本港卸下的货物。

2.进口溢卸、误卸货物的报关程序

(二)进口放弃货物

1.进口放弃货物的含义

指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的货物。

2.放弃货物的主要形式

进口放弃货物的处理原则

(三)超期未报关货物

1.超期未报关货物的含义

指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

2.超期未报关货物的处理

①超过14日内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②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按规定处理。

3.超期未报关货物的变卖价款的处理规定

4.其他超期未报关货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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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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