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贸类 >> 报关员 >> 考试资料 >> 正文

2012年报关员考试复习精选重点讲义2-5

发表时间:2012/8/22 10:22:5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报关员考试辅导资料之精选重点讲义,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报关员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报关员考试的重点.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1)目的:为了防止动植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2)主要内容有: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等。

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1)目的:防治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

(2)其监督智能包括: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

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包括:

1、出口货物收汇管理

2、进口货物付汇管理

我国对出口收汇管理和进口付汇管理采取的都是外汇核销形式。

四、贸易救济措施

包括:反补贴措施、反倾销措施、保障措施

※反补贴、反倾销措施是针对价格歧视行为而采取的措施;

※保障措施是针对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采取的措施。

(一)反倾销措施

1、临时反倾销措施

(1)形式:①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②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2)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9个月。

2、最终反倾销措施:对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二)反补贴措施

1、临时反补贴措施

(1)初裁决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2)形式:采取以保证金或者保函作为担保的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形式。

(3)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

2、最终反补贴措施:对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补贴税。

(三)保障措施

1、临时保障措施

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得超过200天,此期限计入保障措施总期限。

2、最终保障措施:最终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保障措施全部实施期限不得超过10年。

 相关文章:

2012年报关员考试复习精选重点讲义汇总

2012年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制辅导资料汇总

2012年报关员考试之管制主要措施复习资料汇总

更多关注:  报关员考试教材   考试培训

   在线模考     报 关员考试试题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