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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关管理概述
考试要点:1、海关的性质
2、海关的任务
3、海关的权利(重点)
* 2011年教材对该部分进行了调整,注意掌握
一、我国海关的性质与任务
(一)海关的性质
1、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2、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1)监督管理的范围:进出关境及与之有关的活动
(2)监督管理的对象:所有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关境:指适用于统一海关法或实行统一关税制度的领域。
* 注意:关境与国境在不同情况下,范围不一样:
欧盟:关境大于国境
中国:关境小于国境(本教材所称得“进出境”,除特指外,均指进出我国关境)
3、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
(二)海关的任务
四项基本任务:监管、征税、缉私、统计
1、监管
* 注意: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而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
2、征税
(1)海关征税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①《海关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简称《关税条例》);③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海关征税工作包括:①关税;②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如:消费税、增值税)
(3)关税的征收主体:国家
(4)关税的课税对象:①进出口货物、②进出境物品
3、缉私
查缉走私:是指海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在海关监管场所和海关附近的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为发现、制止、打击、综合治理走私活动而进行的一种调查和惩处活动。是海关保证顺利完成监管和征税等任务而采取的保障措施。(熟悉)
*《海关法》规定:“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除海关以外、公安、工商、税务、烟草专卖等部门也有查缉走私的权利,但这些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由海关统一处理。
4、统计
海关统计的对象:实际进出口货物
(1)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列入海关统计
(2)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列入海关统计
历年考题:
2009年判断题:查缉走私是海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在海关监管场所和海关附近的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为发现、制止、打击、综合治理走私活动而进行的一种调查和惩处活动。
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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